各有關單位、各評標專家:
徐以時(深圳市方佳建筑設計有限公司)作為評標專家,近期在社區警務室更新建設工程項目的評標過程中,超標準索要評標薪酬,造成了不良影響。經我中心調查核實,根據《深圳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》(深建規〔2018〕12號)第二十四條的規定,決定暫停徐以時評標資格6個月,并對此不良行為進行通報。請各評標專家引以為戒,深刻吸取教訓,加強自律,依法依規開展評標工作。
特此通報。
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 2020年5月29日